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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大学招收内地二十省、市及自治区学生
为了培养中国现代化建设人才和促进内地和澳门的文化学术交流,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本校自二○○一年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辽寧省、四川省、浙江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个省、市及自治区招收四年制学士学位及预科课程学生。于二○○二年开始招收研究生课程学生。于二○○五年,招生范围增加了山东省、陕西省及河南省三个省。于二○○六年,招生范围更扩至江西省、贵州省及云南省共二十省市及自治区。澳大在内地招生已有二十一年,现时有超过一千位来自内地的学生就读本校学位课程。
澳门大学简介
澳门大学是一所国际化综合性大学,座落于澳门寧静而美丽的海岛市,澳门大学是一所公立的高等教育机构;前身为东亚大学,创立于1981年。东亚大学为澳门首间现代高等教育学府,于1988年由政府收购后改为公立大学,并于1991年改名为澳门大学。
现时澳大共设有五个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教育学院、法学院、社会及人文科学学院、科技学院,及三个教学中心:预科课程中心、校外课程及特别计划中心及英语中心。各学院分别开办博士、硕士、学士等约一百个学位课程。“教学与科研并重”是澳门大学发展的目标,为此,每个学院之下均设一个或以上的研究中心。现有六千多名学生就读。澳门大学拥有一支近400人的国际化教师队伍,均具有丰富的教学与专业经验。教师来自美国、英国、加拿大、澳洲、法国、葡国、新加坡、日本、纽西兰、中国内地、澳门及香港等十多个国家与地区。其中多名教师更在世界各地著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包括有美国的史丹福大学、哈佛大学及加州帕克莱大学、英国的牛津大学及剑桥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及香港大学等。而英语为澳大之主要教学语言。
要与时并进,站在国际知识宝库之中,必须时刻了解国际学坛动向。澳门大学作为一所国际化大学,参与了多个国际大学组织,如国际大学协会、国际大学校长协会副主席、亚太区大学协会,葡语大学联会副主席等、更是亚太大学联会理事会成员,透过与国际学界的定期接触,掌握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脉搏,以保证大学的教学和研究与国际社会衔接。因此,澳门大学之学位及课程得到国内外广泛的认可。
澳门大学并于1991年开始展开国际交流学习,目前与英国、法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瑞典、挪威、荷兰、德国、西班牙、美国、加拿大、日本、哥伦比亚、葡萄牙及中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所大学签订学术合作或交换生协议,开展定期性交换生计划,每年有百多名外国交换生来澳大就读。而澳大更是国际大学生技术实习交流协会(IAESTE)澳门执行处。
进入二十一世纪,澳门本身之社会经济及科技发展在亚太地区突飞猛进,澳门大学肩负了为本地及祖国培养各方面人才的使命,并致力成为教学及研究上皆优之重要地区性大学。
课程种类
1. 学士学位课程:课程学制为四年制,学生毕业后获颁授学士学位。本校大部分学士学位课程为英语授课,课本为国际版本,使学生获得较高的英语水平。学制及教学材料与外国大学接轨,为学生外国留学起桥樑的作用。
2. 预科课程:为一年制,课程共分两种,为英语密集课程及基础课程。前者旨在使高中三年级毕业生提高英语水平,强化学生在英语的听、讲、读、写四方面的能力。后者旨在提供高三年级程度的教育,并为打算报考大学的学生作准备,以便适应大学的学习方式。
学士学位课程
学院 课程/专业 授课语言 学制
工商管理学院 一年级共同基础课程
(工商管理学院在第一年修读共同基础课程,所有属此课程的学生可于升读第二学年前从以下八个专业中选择:会计学、商业资讯系统、经济及国际金融、财务学、管理学、市场学、博彩管理、国际商贸) 英文 四年
法学院 中文法学 广东话/普通话 四年
社会及人文科学学院 中国语言及文学 广东话/普通话 四年
新闻与公共传播
公共行政 英文
经济学
心理学
英语专业 (1)
英国语文- 传意专业 (1)
社会学专业
葡萄牙语(2) 葡文
日文研究(3) 英/日文
科技学院 土木工程
电机及电子工程
机电工程
软件工程 英文 四年
预科课程(4)
课程编码 课程 授课语言 学制
PSP 基础课程 广东话/普通话/英文 一年
PEP 英语密集课程
(1) 英语专业教学范围包括:文学、语言学及翻译;英国语文-传意专业教学范围包括:新闻学、公共关係、广告学及录像製作。
(2) 报读此课程之学生无需具备葡语基础。
(3) 报读此课程之学生无需日语基础。
(4) 完成约一年之预科课程后,学生须参加本校入学考试以报读本校学士学位课程。
※ 根据情况,本校有权撤销开办上述课程或暂停招收学生。
招生对象及申请条件
1. 申请者户藉地必须属于教育部所批准本校在内地二十省市自治区招生范围内: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辽寧省、四川省、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东省、陕西省、河南省、江西省、贵州省及云南省。
2. 学士学位课程:必须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文化程度,并须参加各省市组织的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原则以参考有关省市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及课程名额,择优录取。
3. 必须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文化程度,并须参加各省市组织的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获本校录取入读本科课程而有报读预科课程之申请人,本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及预科课程之名额,择优录取。
学费及宿费
2006/2007学年之费用如下:
种类 课程 全年费用
学费 学士学位课程 澳门币$26,800元 /约港币$26,047元
预科课程 澳门币$20,700元 / 约港币$20,119元
宿费 所有课程 澳门币$8,780元 / 约港币$8,533元
(为2005/2006学年费用,以十个月计算)
备註:
1. 本校收费是以澳门币计算。上述港币金额只作参考用。若学生所交之港币金额折算后少于应交之金额,学生须缴交费用之差额。
2. 凡以非澳门地区发出之银行本票或匯票(恕不接受私人支票)缴费者,均须另缴银行费用,作为兑票手续费。每一张票据为澳门币$50元(折港币$49元)。惟此费用按银行实际收费而定,故本校保留追讨此项手续费差额之权利。
3. 本校有权修订上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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