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校进行招生、收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高校中出现的经济困难学生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为帮助即将进入大学的贫困学生了解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和措施,记者日前走访了教育部有关部门,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问:国家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都采取了哪些资助政策和措施?
答:在高校进行招生、收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高校中出现的经济困难学生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对此,党中央、国务院、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一直十分重视、关心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教育部(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相继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和措施。从而在我国高等学校中逐步建立起了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在出台一系列资助政策的同时,国家和各地区、各部门还拨出专项经费用于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以保证他们按时入学、安心学习和生活。
为了进一步加大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力度,在国务院领导的关心下,从1999年起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除可通过上述“奖、贷、助、补、减”的政策获得资助资金,还可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其贷款利息的50%由财政予以补贴。这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现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政策体系的又一十分重要的举措。
由于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以及各地区、有关部门、高等学校、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基本缓解了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问题,基本实现了“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工作目标。
问:高等学校奖学金分为哪几类?
答:根据我国现行的奖学金制度,目前国家设立的奖学金包括以下类型:
(1)本、专科生奖学金分为三种: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
(2)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两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除国家设立的奖学金外,目前在我国高校中的奖学金的种类形式还有学校设立的奖学金,以及经有关部门批准由社会各界设立的奖学金等。
问:什么是优秀学生奖学金?
答:优秀学生奖学金是用于鼓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
问: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坚持品学兼优的标准。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条件是: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体育锻炼、文体活动。
问: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标准、等级和评定比例有何规定?
答:(1)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此外,还可设立单项奖。
(2)国家规定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标准是: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5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5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元。由于社会物价和生活水平的变化,目前一般高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实际标准已高于上述规定标准,具体可见各校每年的招生简章。
(3)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比例为:一等奖学金,按本、专科学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学金,按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评定;三等奖学金按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评定。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可在按规定标准和比例计算的经费总额内,适当降低一、二等奖学金的比例和标准,增加三等奖学金比例或增设单项奖。但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的人数比例应控制在本、专科学生人数的35%以内。其中,获得单项奖的应控制在本、专科学生人数的5%以内。
问:优秀学生奖学金如何评定发放?
答:(1)各高等院校根据本校具体情况,按照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条件,制定本校合理可行的综合测评办法,经学校批准后进行全面考核评定。考评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学年或按学期进行评定,每学年或每学期评定一次。每学年按十个月发给(每学期按五个月发给);单项奖一次发给。
(3)优秀学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的第二学期(年)开学时进行评定,并补发前一学期(年)的奖学金。同时享受学生贷款的学生在获得奖学金后,原则上应抵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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